GB/T 16811-2005 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及对其监测与评价的方法。
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5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所配备的水处理设施,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常压热水锅炉所配备的水处理设施。
工业锅炉水处理方式分为锅外物理、化学水处理和锅内加药水处理。
1.锅外物理、化学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设施、离子交换设施、除氧设施。
2.锅内加药水处理及设施包括:水处理药剂(缓蚀剂、防垢剂、防腐阻垢剂)、药剂投放设施。
离子交换设施经济运行合格指标:
1.离子交换树脂:利用率、工作交换容量、清洗水耗量、年耗量。
2.再生剂:盐耗量、酸耗量。
锅内加药水处理经济运行合格指标:缓蚀剂的缓蚀率、防垢剂的阻垢率、年结垢厚度。
3.采用锅外物理、化学水处理的水质监测项目有:悬浮物量、总硬度、总碱度、PH值、溶解氧量、溶解固形物量、SO2,3含量、PO3,4含量、相对碱度、含油量、含铁量、氯离子含量。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水质监测项目有:悬浮物量、总硬度、总碱度、PH值、溶解固形物量、氯离子含量。
5.热水锅炉采用锅外物理、化学水处理和加药水处理的水质监测项目有:悬浮物量、总硬度、PH值、溶解氧量、含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