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精创铝业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铝合金破碎料项目
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1月18日,大城县精创铝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年产5万吨铝合金破碎料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大城县精创铝业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国环绿洲(固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河北乔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认为本公司已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且现场管理较规范。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在廊坊市大城县大荆河村西路西实施本次项目,审批规模为年产5万吨铝合金破碎料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086㎡,总投资2905.11万元,主要产品为铝合金破碎料,设计生产规模年产5万吨。
本次验收规模为针对大城县精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合金破碎料项目整体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国环绿洲(固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报告》GHWB-(2017)第0281号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主要为少量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泼洒抑尘不外排,旱厕定期清捞。
(二)废气
破碎和分选工序+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峰值排放浓度为2.5mg/m3、峰值排放速率0.09kg/h,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标准,为达标排放。
。
(三)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44.7~58.4dB(A),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及4类标准。
(四)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与环评基本相符。固废及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已落实。
(五)总量
该项目实际排放总量为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不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三、结论
大城县精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合金破碎料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要求,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在落实验收组意见后,本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18年1月18日-2018年2月18日
联系电话:13673268471
公示网站:
https://jingchuanglvye.cnal.com/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
大城县精创铝业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