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标准:
Q/ZWD 006-2001 《计算机控制电缆》
二、使用范围:
本厂品适用于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或直流1000V及以下的配电装置中,作为电器仪表、计算机的连接线。
三、使用特性:
电缆线芯工作温度不高于70℃,在使用过程中电缆应防止高温直接国徽辐射或接触。
交联计算机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线芯允许长期工作温度为+90℃。
电缆敷设时温度应不低于0℃。
推荐允许弯曲半径:
无铠装层电缆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有铠装层或屏蔽层结构的电缆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2倍;
有屏蔽结构的软电缆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公司全称:天津市电缆总厂第一分厂
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毕演马电缆工业区
公司总经理:毕立娟
办公室电话:0316-5962522 5962990 传真;0316-5962995
24小时热线:15932161113 15933066369
生产基地:河北省大城县毕演马电缆工业区
组织机构代码证:10950374-4
CCC 认证编号:2003010105102124
营业执照注册号:131025100000917
登记证:131025109503744
汇 款 帐 号:91608040020110001507
开 户 行:河北省大城县刘固献农村信用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