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杂牌 | 规格:原装 | 材质:全新 |
产地:国外 |
CT2981-600652-W1命名图形对象
所有的对象都有默认的名称。当用户绘制图形对象后,用户可以改变它的名称。
当记录对象的事件时,会用到对象名称。对象名称还可以和命令一起使用(例如:当使用
Invoke 命令调用某个方法时,用户键入实现该方法的对象的名称)。
对象名称还会出现在 Object Explorer(对象浏览器)中,关于使用Object Explorer 的详细信
息,请参阅第16-11 页。
为对象添加工具提示
要想给对象添加工具提示描述,用户不必为该对象命名。
在运行时,当用户把光标放置在对象上几秒钟后,CT2981-600652-W1如果该对象没有被禁止,则会出现工具提
示。
用户有两种方式为对象创建工具提示:
在 Property Panel(属性面板)中。更多信息,如下所示。
在对象 Properties(属性)对话框的Common(通用)选项卡中。更多信息,请参阅第
17-22 页。
命名对象,并在属性面板中键入工具提示描述
1. 选择对象。
2. 右键点击该对象,然后点击 Property Panel。
3. 要想命名该对象,在Property Panel 中,点击Name(名称)属性,然后为该对象键入名
称。图形显示画面中的每个对象都具有的名称。CT2981-600652-W1对象名区分大小写。
创建图形显示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