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光谱由七种颜色不一的光组成,即红、橙、黄、绿、靛、蓝、紫。颜色不同,波长也不同:波长长的是红色光,接下来是橙、黄、绿、靛、蓝、紫。也就是说紫色光波长短。
早期对光谱的2种解说来自于艾萨克·牛顿的光学和哥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的色彩学。牛顿首先在1671年在他的光学试验的说明中使用了光谱这个字(在拉丁文中代表外观、显象)。牛顿观察到一束阳光以一个角度射入玻璃棱镜,部分会被反射,部分则穿透玻璃,并呈现出不同的色带。牛顿假定阳光是由不同颜色的小粒子组成,而这些不同颜色在穿透物质时,前进速度不同。而红光的速度快于紫光,而导致了在穿过棱镜后红光的偏折(折射)较紫光为小,产生各色的光谱。牛顿把光谱分成7种颜色:红、橙、黄、绿、蓝、靛、紫。他依古希腊哲学家的想法,选这7种颜色,并和音符、太阳系的行星、和一周的天数连结。然而人眼对于靛色频率的敏感度其实是相对较差的,加之一些辨色能力正常的人都表示他们无法区分靛色和蓝色、紫色。
正因此之故,一些专家如艾萨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等都曾建议靛色不应被视为颜色,它只是蓝和紫的浓淡不同的区间而已。哥德声称连续光谱是个复合现象。和牛顿则认为可见光光谱是个单独现象,哥德观察到了更广泛的部分,他发现到了没有光谱的区间,如红黄边界和青蓝边界是白的,原来在边界区会有色光重叠的现象。至此大众接受了光是由光子组合成的(某些时候光有波的特性,其他时间则是粒子的特性,参阅波粒二象性),所有光在真空中是定速光速,而光在其他物质中的速度,都较光在真空中的速度为低,而光在真空中与其他物质中速度的比值就是该物质的折射率。在某些已知的物质(非色散物质)中不同频率的光行进速度并无差别,但其他物质中,不同频率的光有不同的行进速度:玻璃就属于这种物质,所以玻璃棱镜能把白光进行分光。自然界的虹就是个借由折射看到光谱的理想例子。